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简介
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
一、知识产权仲裁简介
(一)仲裁制度介绍
仲裁是一种与诉讼平行的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仲裁协议,将民商事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处理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近年来,由于仲裁的灵活、高效、专业等优势正受到越来越多社会人士的青睐。
(二)知识产权纠纷的可仲裁性
对于知识产权合同性纠纷,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相关纠纷。对于不存在事先订立仲裁条款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仲裁法》允许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经过协商达成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
二、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简介
(一)成立背景
为适应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要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仲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作为广州仲裁委员会下属专业仲裁院于2011年7月11日正式成立,是华南地区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仲裁院。2014年6月24日,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受邀入驻知识产权资源高度集聚的广州开发区,为发挥知识产权资源聚集效应奠定基础。
(二)发展现状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仲裁“专家断案”的优势,组建知识产权仲裁专业委员会,汇聚中外知识产权领域顶尖人才,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目前已吸纳境内外知识产权专业仲裁员超300人。2022年4月,2位专家和4位仲裁员入选市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占全市比例达50%。
从2011年成立至今,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在知识产权案件处理方面累积了丰富的经验,受理的案件量稳步增长,案件量增长20倍,争议额增长11倍。案件涉及的行业或专业领域包括计算机软件、动漫、机械自动化等技术产品的研发和转让,商标及专利的代理,服装、百货、餐饮等行业的连锁经营,品牌合作、电影视频拍摄、演唱会、展览广告、艺术多种商业合作投资等。同时,案件涉及区域从内地到港澳台,再从东南亚国家到美国、加拿大等欧美国家,甚至将知识产权版图扩展至阿拉伯等地区。
经办案件多次入选黄埔区、广州市典型案例,2020年7月,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发布《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集》,将广仲办理的专利合同纠纷案纳入十大典型案例;2022年4月,一宗关于汽车公司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例入选2021年广州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4月,一宗著作权使用合同纠纷仲裁案例入选2022年广州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024年4月,一宗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例入选2023年广州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推进知识产权仲裁“智慧化”发展。依托广州仲裁委研发的“云小仲”智能仲裁机器人开展系列“进社区”、“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协助当事人通过身份识别、在线立案、智能咨询等服务进行无障碍立案。
(三)特色服务
亚太经合组织企业间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平台(APEC-ODR平台)
2020年6月,广仲获司法部唯一推荐参与APEC-ODR平台建设。2021年1月,广仲正式上线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并推出配套的知识产权ODR机制,为来自21个APEC成员经济体的商事主体提供高效、易用、低成本的一站式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服务,集成谈判、调解、仲裁三种争议解决模式于一体,实现“无障碍、无差别、无界限”多元解纷。2022年5月,亚太经合组织正式将广仲列为全球首批三家ODR平台合作伙伴之一,是APEC官方推介的中国内地唯一城市仲裁机构。2023年1月,广仲“借力ODR平台化解涉外合同纠纷”入选司法部年度仲裁工作指导案例,全国仅三例。2023年6月,“打造全球首个商事争议解决ODR平台”入选商务部30个“外贸新业态优秀实践案例”之一,仲裁仅此一例。2023年7月,司法部发布5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系列典型案例,广仲报送的ODR平台高效化解跨境纠纷案例成功入选,仲裁仅此一例。
“仲调对接”,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合力搭建知识产权仲裁与商事调解、行政执法、诉讼等解纷方式有机衔接联动链条,先后与广东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及广州市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开展知产保护合作。
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已运行逾两年,处理诉前联调案百余件,调解率超10%;2023年,一宗经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置后推送至广仲ODR平台的涉美商标侵权纠纷调解结案,以仲裁促知产侵权争议速决的新路径成功落地;之后,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促成一起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加入仲裁条款,并最终引入广仲仲裁解决,开创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通过仲裁速决“绿色通道”。
推动建立金砖国家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鼓励港澳仲裁员在穗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以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为平台,积极推进涉外知识产权仲裁资源共享。2022年6月,广仲正式加入了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三、选择知识产权仲裁的原因
(一)保密性
知识产权仲裁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在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的同时,还可避免涉诉信息过早公开,降低知识产权纠纷对企业商誉及品牌形象的影响。
(二)自主性
仲裁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中心,当事人享有选定仲裁员、仲裁地、仲裁语言以及适用法律的自由。与法院严格的诉讼程序相比,仲裁程序更为灵活,当事人可以就仲裁的程序性事项达成协议,商定符合自己需求的仲裁程序。
(三)高效性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不可再行上诉。相比诉讼的“两审终审”,可以节约大量时间和金钱成本,与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追求效率的特性相契合。
(四)专业性
仲裁采取“专家断案”的模式,选任的仲裁员均为具备良好法律素养和丰富行业经验的法律与贸易专家。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选任具有技术背景、知识产权实务经验的仲裁员组成专门的知识产权仲裁员名册,保证当事人争议解决的质量和仲裁结果的公正合理。
(五)跨地域性
知识产权纠纷的一大特点为跨地域性,若选择诉讼模式解决纠纷,权利人可能会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为参与诉讼而奔波。相比之下,当事人可以通过磋商自由选择仲裁地,从而实现纠纷的跨区域管辖。
(六)便捷性
广州仲裁委员会在网络仲裁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仲裁云平台完成仲裁程序的全部或主要环节,包括线上立案、线上送达、线上审理等。实现不同地域甚至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仲裁员便捷参与仲裁的效果。
(七)执行性
生效的仲裁裁决具有执行效力,国内仲裁裁决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我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的缔约国,我国仲裁裁决可以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得到域外法院的承认和执行。
四、知识产权仲裁流程
申请仲裁(现场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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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申请人预交仲裁费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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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庭(双方选定或委托本会主任指定,300万元以下独任庭,300万元以上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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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开庭或书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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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裁决/调解/撤回)
五、示范条款
广州仲裁委员会示范条款如下: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联系地址:
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
广州仲裁委员会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C座14楼(案件受理部)、江湾商业中心裙楼2-3楼(开庭)、江湾商业中心中区14楼、17楼(办公)
咨询电话:020-83287919 传真:020-83283771 邮编:510100
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41号总部经济区A4栋16楼
电话:(020)32382015
邮编:510700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务与数字经济仲裁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5号广州环贸中心41楼
电话:(020)83283526
邮编:510635
网址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网 www.gzac.org
跨境商事纠纷在线争议解决平台(ODR):https://odr.gzac.org
网上立案网址:https://new.gzac.org